产品展示
PRODUCT DISPLAY
行业资讯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行业资讯 > 灭菌效果检测的相关事项说明
灭菌效果检测的相关事项说明
  • 发布日期:2020-05-22      浏览次数:805
    •    灭菌效果检测采用工艺监测、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。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、洗涤、包装质量合格;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;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;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。
        灭菌效果检测注意事项:
        (1)监测所用菌片(管)须经卫生部认可,并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        (2)指示物监测应1月1次。
        (3)每次监测均需对照组。
        灭菌效果检测方法:
        1、制备摇瓶液体培养基
        液体培养基配方采用全合成配方,有很多种,主要针对细菌检测的都可以。
        2、取样
        抽取灭菌锅内各个位置的菌袋,在全程无菌的情况下将适量培养基接入到制备好的摇瓶里。
        3、培养
        将摇瓶置于摇床上,在30℃条件下培养3-5天。
        4、镜检
        3-5天后,先观察摇瓶的宏观表现,再进行显微镜检测。
        5、判断
        液体澄清,镜下没有细菌,即为灭菌*;反之,液体混浊,镜下可见细菌,可以判断灭菌失败。
        灭菌效果检测介绍:
        a.物理监测法:将留点温度计的水银柱甩至50℃以下,放入需灭菌包内,待灭菌后检查读数是否达到灭菌温度;
        b.化学监测法:是临床广泛使用的常规监测手段,利用化学指示卡或化学指示胶带颜色的改变来进行,一般在121℃经20分钟或135℃经4分钟即可出现颜色或性状的改变;
        c.生物监测法:是可靠的监测方法,先将热耐受力较强的非致病性嗜热脂肪杆菌芽胞制成检测菌株,经灭菌后再取出培养,若全部菌片均无细菌生长则表示达到灭菌效果。
    联系方式
    • 传真

      86-0531-80952825

    在线客服